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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教育部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整改工作方案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07-19    点击次数:


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我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全面落实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2022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整改要求,学校决定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行动,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全面落实教育部、山东省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学校“3D”工作思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牢固树立全员、全程、全面的实验室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夯实教学科研安全保障基石,坚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保驾护航。

二、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经过一个月左右时间的集中排查整改,全面梳理实验室安全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举一反三、综合施策、协调合作,统筹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教育部检查整改、安全巡视整改及日常督导工作,不断强化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三级管理,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全力推进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教育部整改工作任务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2711日至718日)

根据安全巡视、教育部整改通知书反馈隐患问题及整改要求,认真梳理问题要点,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清单,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各阶段工作安排等要求,报分管校领导审阅,根据审阅意见进一步完善,并提前发布参会通知。(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二)召开动员部署会(2022719日)

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学校实验室安全督导员、相关职能部门有关负责人、各教学科研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验室安全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整改动员部署会,传达教育部整改通知书要求,部署整改工作安排及要求,落实整改方案,确保及时准确传达到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指导单位、教学科研单位紧密配合,协调联动。(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三)教学科研单位自查整改(2022719日至82日)

1.组织自查。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进行部署动员,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实验室师生积极性。根据《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清单》(附件1,结合学校整改工作方案科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整改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自查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各教学科研单位)

2.重点排查问题。结合安全巡视反馈问题、督导检查发现隐患,以下问题重点排查:(1)实验室安全责任划分不清、安全责任人不明确,安全责任书签订不完整;(2现有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院系级管理细则、规范、操作规程等制度不健全;(3)安全教育不扎实,缺少系统性、全面性,应急演练不足;(4三级三查检查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相关台账和整改落实材料不完整;(5过道走廊堆放物品,安全逃生通道不畅;(6部分实验室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或过期,缺少检查记录;(7用电不规范问题,如;配电箱被遮挡;插头插座与用电设备功率不匹配,插排未固定等;(8)危化品管理不规范、分类存储不科学;管控类化学品落实双人双锁管理不到位,台帐记录不规范,存在账物不符;气瓶存储不规范,与加热设备距离近。以上具体内容和整改要求可查看附件1中加粗加★部分。(责任单位:各教学科研单位)

3.分类整改。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能立查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7月底前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责任单位:各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组

(四)整改落实与验收(2022720日至84日)

1.整改落实。按照教育部整改要求,教学科研单位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积极组织整改,确保按时完成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720日至82日,学校组织相关单位、安全督导员或第三方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各教学科研单位重点针对本次教育部检查反馈的问题开展整改督促落实工作,全力推进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单位: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实验室安全督导组)

2.组织验收。83日至4日,组织对实验室安全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各单位排查整改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是否到位,是否形成管理闭环,是否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等,重点检查被教育部专家组抽查到的实验室整改完成情况。(责任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组)

(五)提交报告(202283日至10日)

1.自查整改报告提交(全部教学科研单位)。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排查整改情况,认真撰写《XX(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报告》(附件2,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将整改报告Word版和签字盖章后的PDF版于83日前发至邮箱:济南校本部wzclk@sdu.edu.cn、威海校区syswh@sdu.edu.cn、青岛校区qdsys@sdu.edu.cn(责任单位:各教学科研单位)

2.隐患整改报告提交(教育部专家组抽查单位)。学校已向被抽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请收到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在做好本单位实验室自查整改工作的同时,重点督促教育部反馈隐患问题项的整改,按照要求撰写《XX(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报告》,报告书写要求有隐患问题描述、原因分析、整改措施与结果,并附上证明材料(照片、检测报告等),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将整改报告Word版和签字盖章后的PDF版于83日前发至邮箱wzclk@sdu.edu.cn(责任单位:收到整改通知书的教学科研单位)

3.威海校区、青岛校区84日前将本校区汇总整理后的自查整改报告提交学校。(责任单位:威海校区、青岛校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4.教育部整改报告提交。学校根据各教学科研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和被抽查单位提交的隐患整改报告,撰写《2022年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整改报告》于86日前提请教育部专家组审核,810日前根据专家审核意见进行补充完善,上传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完成最终报告提交。(责任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六)持续深化整改(20228-10月)

各单位集中整改结束后,转入持续深化整改阶段,坚持安全工作深入反复抓、持久抓反复,在标本兼治上下功夫;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切实做好9-10月份教育部检查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筑牢实验室安全坚实防线。(责任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各教学科研单位)

四、组织实施

1.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工作由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统一组织安排,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科学技术研究院、保卫部、后勤保障部、兴隆山校区和软件园校区管理办公室及威海校区、青岛校区、齐鲁医学院相关部门为本次活动的实施参与单位。威海校区、青岛校区结合本校区实际自行组织排查整改工作。

2.对本次自查整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敷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据《山东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山大资字〔202211号)进行严肃追责。


联系电话:88364296

箱:wzclk@sdu.edu.cn


附件:1.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2.XX(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报告


实验室安全工作组

202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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