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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校区搬迁单位上报拟报废化学试剂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05-27    点击次数:

各搬迁单位:

按照学校搬迁工作安排,现需各搬迁单位上报不搬迁拟报废化学试剂清单,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填写,确保搬迁过程中此类物品无遗漏无流失。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不搬迁拟报废化学试剂包含:液态有机类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名单见附表一)、重点监管类化学品(名单见附表一)、剧毒化学品(名单见附表一)、危险废物及高压气体钢瓶。

二、请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不得漏填、错填,要做到账实相符,分类准确,为下一步调剂、打包及报废处置工作打下基础。搬迁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审核本单位各实验室上报数据的准确性,责任到人。

三、请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搬迁单位拟报废化学试剂清单》(附表二)和《搬迁单位拟上交气体钢瓶清单》(附表三)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明德楼B607,电子版发送至wzclk@sdu.edu.cn。只接收单位统一上报清单,不接收个人上报资料。

四、请各单位做好搬迁期间化学品安全管理,在报废处置回收前安排专人管理,确保安全。

五、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将按照搬迁进度和搬迁单位需求分批报废此次上报化学试剂及气体钢瓶,具体打包及处置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程延栋,64296;吕国凯,69298。

 

附件一:重点监管、易制爆、剧毒化学品名录

附件二:搬迁单位拟报废化学试剂清单

附件三:搬迁单位拟上交气体钢瓶清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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