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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07-11    点击次数:

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为调动广大教师参加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技术研究的积极性,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决定举办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实验创新部分--第五届全国高等学校教师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创新大赛及优秀作品展示活动。请各学院根据赛事要求(详见附件1),认证组织教师参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1.评选对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是指各高等学校围绕实验教学需要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在教学中为解决实际问题而自主设计、开发、研制的教学仪器设备。活动分为电类、机类、实验教学软件类和其他等四类。

所申报的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需已用于实验教学一学年以上、反映良好、安全可靠、无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的作品。(凡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申报者自行承担责任)。

2.比赛方式:本次活动采取网上初评和现场终评的方式。网上初评采用网上申报和网上评审模式。经过初评,参评作品总数的40%可进入终评。终评以现场展示的形式进行。

3.评选条件

1)教学性(30分):能够贴近教学实际,应用于课堂演示、实验教学等环节;能够满足本学科专业不同课程的教学要求,对改进教学方法起到促进作用;实验设备有与之配套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

2)科学性(15分):教学仪器设备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20分):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内容精彩,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所创意。国内无同类设备或比同类设备先进、通用性强。

4)启发性(15分):可直观地对某一理论或现象进行演示、验证;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20分):易于操作、性能稳定,通用性好、安全可靠,价格低廉、便于推广;满足认识性、启发性、综合性等实验教学环节及学生动手能力的训练的要求,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参赛名额:组委会规定每所高校推荐的作品不能超过6件。

4.申报材料:参赛作品需提交申请表(包括作品简介、主要性能介绍及特色描述、教学应用证明、安全性论证)、支撑材料(照片和简介视频)等,具体申报要求见赛事通知(附件1)。

二、时间安排

1.参赛教师请将申请表(附件2)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汇总材料后,将申请表(包含支撑材料)等电子版材料于726日前发送syk@sdu.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明德楼B602

联系人:田庚

联系电话:88369269/15194173553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作品评审,遴选优秀作品参赛。

 

附件:1.第五届全国高等学校教师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创新大赛通知

     2.第五届自制实验仪器设备创新大赛申请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1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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