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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06-30    点击次数:

各学院、有关实验中心:

为做好2016/2017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按照《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8号》要求,请各相关学院将新增(减)实验项目、实验队伍、实验室基本情况等内容进行统计。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

2.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3.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4.教学实验室开放实验项目统计表

以上表格已发至各单位相关负责人邮箱,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表格1、2、3核对既有信息(黄色区域),变动处请用红色标出;表格4按照实际情况认真填写 (注:增加内容用红色标出。删除同样用红色,并增加删除线)】。

为了配合学校本科审核评估工作,学校对现有实验室名称进行了规范,填报统计信息(基表四、基表六)时请各学院按规范后的实验室名称填报,青岛搬迁学院实验室按新建制实验室名称(山东资字[2017]3号)填报。

二、报送方式

电子版发至syk@sdu.edu.cn,纸质版经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实验室与技术安全管理办公室(明德楼B座602室)。

三、报送时间

截至2017年7月10日

四、联系方式

实验室与技术安全管理办公室 张平清 69269 69268

QQ群号:521902163

本次统计数据一经上报教育部,具有法律效力。请各单位务必加强协调,专人负责,保证统计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全面反映学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现状。

附件:   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表.xls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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