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实验中心:
为做好2016/2017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按照《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8号》要求,请各相关学院将新增(减)实验项目、实验队伍、实验室基本情况等内容进行统计。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
2.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3.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4.教学实验室开放实验项目统计表
以上表格已发至各单位相关负责人邮箱,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表格1、2、3核对既有信息(黄色区域),变动处请用红色标出;表格4按照实际情况认真填写 (注:增加内容用红色标出。删除同样用红色,并增加删除线)】。
为了配合学校本科审核评估工作,学校对现有实验室名称进行了规范,填报统计信息(基表四、基表六)时请各学院按规范后的实验室名称填报,青岛搬迁学院实验室按新建制实验室名称(山东资字[2017]3号)填报。
二、报送方式
电子版发至syk@sdu.edu.cn,纸质版经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实验室与技术安全管理办公室(明德楼B座602室)。
三、报送时间
截至2017年7月10日。
四、联系方式
实验室与技术安全管理办公室 张平清 69269 69268
QQ群号:521902163
本次统计数据一经上报教育部,具有法律效力。请各单位务必加强协调,专人负责,保证统计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全面反映学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现状。
附件:
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表.xls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17年6月30日